专利的发明人是可以更改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以及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或者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都可以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如果需要更改发明人,应当向专利局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专利局会对提交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并核对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通过后,专利局会公示变更发明人的意向,以便有关方面提出异议或投诉。如果没有异议或投诉,专利局会进行变更登记,并颁发给新的发明人相应的证书。
请注意,更改发明人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确保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证明材料,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建议在进行专利发明人更改之前,先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专利代理机构,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