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提单和FCR(货运收据)是两种常见的运输单据,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于企业从事出口贸易活动至关重要。
1. 银行接受提单和FCR的条件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30条规定,银行仅接受由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运输单据。而FCR由货运代理人签发,通常不被银行所接受,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确接受FCR。
2. 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可转让性强,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凭提单获得货物所有权。而FCR不具有可转让性,只能交付给记名的收货人。
3. 提单代表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而FCR只表示货运代理人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
4. CFR、FCR和FOB是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它们在费用与风险划分上有所不同。
总之,企业在选择使用提单还是FCR时,需要充分了解它们的差异,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