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法律纠纷。其中,网购退货的问题备受关注,特别是运费的承担问题。
最近,邵阳市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购退货引起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就运费承担问题做出了判决。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小双在某电商平台花费114元购买了一组角钢衣柜。收到货物后,发现衣柜"摇摇晃晃、承重不行",便向商家申请退货。商家同意退货,小双寄回一半货物并垫付了19元退货运费。由于另一半货物需要单独发物流,双方无法就此费用达成一致,导致剩余货物无法退回。
随后,小双向购物平台投诉,平台审查后退还了全部货款及运费,并告知小双无需退还剩余货物。但商家随后起诉要求小双赔偿退货运费、恶意投诉罚款等损失共计13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属于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退货的情况下,运费应由卖家承担。但由于双方未能就剩余货物的退货事宜达成一致,致使小双仅退回一半货物,因此法院驳回了商家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需要事先了解平台的退换货政策,特别是运费的承担问题。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运费通常由商家承担;如果是消费者主动"七天无理由退货",则运费通常由消费者自己承担。企业也应加强对购物平台的管理和维护,为消费者创造更安全、便捷的网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