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跨境老板其实是想要合规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还是没有办法落实。目前接触的跨境老板最常见的问题就是采购无法取得发票,不得已只能选择买单出口,在通过三方支付来回到个人卡。这里面的风险其实是巨大的。
针对跨境卖家无法取得发票的问题,其实是有政策来解决的。早在2019年国家财政部门就颁发了关于跨境电商增值税不征不退的政策,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就跨境电商的核定征收就有明确的规定:
一、入驻指定园区的企业注册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的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等,出口时使用9610或者9810;
二、出口货物通过指定园区所在地的海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可以享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免税政策,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出口增值税免税的一个政策依据。
有别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核定征收缴纳方式,跨境电商的9610、9810核定征收的通关模式和税收政策不局限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企业也可以采用跨境电商9610的通关代码进行申报,这也是为了鼓励跨境电商的发展,简化税收征管流程。
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企业所得税可以试行采取核定方式征收。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预先确定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从而简化税收征管和申报流程。在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统一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在"免征不退"政策下,虽然出口环节的税收问题得到了解决,但企业在收汇和财税合规化方面仍然存在问题。核定征收政策的实施,使得企业在出口环节的财税问题得以阳光化,即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明确自己的税收责任。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允许它们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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