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到美国的贸易方式多种多样,有些货物的美国进口清关费用及税费由发货人支付。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清关要求出口商在寄货前签署一份POA(Power of Attorney,委托书),类似于我国报关时需要用到的报关委托书。
下面我们以美国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到门为例,具体介绍两种常见的清关方式及注意事项:
1. 以美国收货人的名义清关
- 由美国收货人(consignee)提供POA给货代的美国代理
- 同时还需要美国收货人的Bond
2. 以寄货人的名义清关
- 由寄货人提供POA给装运港货运代理
- 货代再转给目的港代理
- 由美国代理人帮寄货人在美国办理进口商海关登记号
- 同时需要发货人购买Bond
1. 无论采用哪种清关方式,都必须使用美国收货人的税号(Tax ID,也叫IRS No.)来清关。IRS No.是美国收货人在美国国税局登记的纳税识别号。
2. 在美国,没有Bond无法清关,没有税号也无法清关。
1. 报关
- 报关行收到到货信息后,如果同时备好海关所需文件,就可以在预备到港或抵达内陆点5天之内向海关申请通关。
- 海运通关通常会在48小时内告知放行与否,空运会在24小时内通知。
- 向海关申报有两种方式:电子申报和书面文件审查,都需要准备好所需的文件和数据。
2. 准备报关文件
- 提单(B/L)
- 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 装箱单(Packing List)
- 到货信息(Arrival Notice)
- 如有木质包装,需熏蒸证书(Fumigation Certificate)或无木质包装声明(Non Wood Packing Statement)
3. 转关
- 如果在内陆清关,需要做转关(cut IT—Immediate Transit)
- 需提供IT#,生效日(Date Issued)、出发地和中止地(Place Issued and Ended)
- 内陆海关会用IT#来控制并放行
4. 放货
- 以前的ABI系统,船公司码头是直接和海关联网,海关放行后,船公司及码头都可以看到
- 码头/船公司放货,码头与船公司是联网的,如果运费预付,提单又是电放,只要海关一放行,码头就会自动放货给卡车公司
- 内陆放货到内陆的货,清关后船公司会给一个PICK UP#,代理拿到此PICK UP#后信息C/,卡车公司凭此号码提货,此号码要等:A、货到达堆场并从火车上下柜,B、海关放行后,C、船公司放行后,才可以拿到,缺少任何一项都拿不到。所以内陆的货需要花很长时间追踪,在到C/收到PICK UP#为止
A. 收到代理的文件(应包括:1+B/L,MB/LCOPY+D/C NOTE),并输入电脑。
B. 货物到达前一周开始向SSL或CO-LOADER索要到货信息,装港OP务必在D/C NOTICE上写出到货日期。
C. 收到SSL或CO-LO到货信息后,输入电脑,当天发给C/以及他们的报关行(如果知道是谁)。
D. 收到C/或报关行送来的正本提单或海运费,马上用信使或快递将我们需要交的运费及正本提单送SSL或CO-LOADER,通常会在24小时内到达,如果有IC,一并送给SSL或传真给他们。
E. SSL收到提单和费用后输入电脑放货,如送给CO-LOADER,他们会重复(以上D条),送往SSL放货。所以,CO-LO的货,放货会晚1-1.5天左右,C/会抱怨的。
F. 去内陆的货,追踪货物行程,直到PICK UP#后传真给C/。
G. 做门点的货,放货后发送DO(DELIVERY ORDER)给卡车公司并和收货仓库联络等,直到确认收到。有些C/需要POD再从卡车拿到后给C/。
H. SOC追踪箱子还回指定堆场(在放货时要求C/签还箱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