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了红利分配规则之后,像股东合伙人机制一样,业务合伙人机制也需要制定相应的退出规则。这是许多员工比较关心的问题。首先要谈谈调节因素。当业务合伙人名单确定并缴纳合伙金后,公司不能随意将合伙人剔除。但是如果有合伙人今年的工作未完成,可以给予缓冲期。
比如在 2020年正式实施合伙人计划,年终发现某组的销售目标未达,不能立即取消该组合伙人资格,也不能只凭一年的业绩评判。可以采取折中措施,在分配 2020年红利时仍让该组享有原定红利,但退还一半合伙金。如果 2021年完成销售目标,在分配 2021年红利时,他们就可以再次购入去年被取消的一半份额。但若 2021年仍未完成,就只能获得一半收益,剩余合伙金也会被退还,取消合伙人资格。
这种设置对员工和公司都比较合理,因为合伙人计划会把员工过去的贡献作为参考因素,而不只看当年贡献。如果公司利润长期不达标,可以考虑取消合伙人计划,为合伙人退还合伙金,如公司净利润连续两年未增长或下降到500万以下。
除了调节因素,还有员工主动退出或被公司开除的情况。员工主动退出需退还本金、利息及分红权回购溢价(由董事会决定)。被公司开除则直接取消合伙人资格,以20%-50%的折价回购分红权。无论哪种情况,公司都要在制定计划时明确退出时间,不能临时安排。这些细节对员工信心很重要,越透明员工越有信心。
常见问答(FAQs):
Q1: 如果合伙人业绩不佳,公司会如何处理?
A1: 公司会给予合伙人一定缓冲期,不会立即取消其合伙人资格。如果次年仍未完成目标,会退还一半合伙金,并让其只获得一半收益。若连续两年未完成,则会完全取消其合伙人资格,退还剩余合伙金。
Q2: 合伙人如何主动退出合伙人计划?
A2: 员工主动退出需要退还本金、利息以及分红权回购溢价(由董事会决定)。公司会在制定计划时明确退出时间,不能临时安排。
Q3: 如果合伙人发生严重违规行为,公司会如何处理?
A3: 如果合伙人发生损害公司利益、泄露机密、营私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公司会直接取消其合伙人资格,并以20%-50%的折价回购其分红权,具体折价率由董事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