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贸易中,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品是最容易传播疫病和有害生物的媒介。根据国内法规,我国对进出境的植物及其制品实施严格的检疫制度,以防止检疫对象生物的引入和传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截至2021年4月9日),我国检疫关注的对象包括:
昆虫148种
软体动物9种
真菌127种
原核生物59种
线虫20种
病毒及类病毒41种
杂草42种
共计446种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对于输入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品,必须在进境口岸接受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准予进境。发现有检疫性病虫草的,检疫部门将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要求货主进行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才能进境。
输出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品,也需经检疫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境。若检疫不合格且无有效除害方法的,则不予出境。
除了植物及其制品本身,运输工具、装载容器和包装物也可能成为传播检疫对象生物的媒介,也是检疫的重点关注对象。
总之,进出境植物检疫是为了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引入和传播,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常见问题解答:
Q1: 进出境植物检疫的主要对象有哪些?
A1: 主要包括昆虫、软体动物、真菌、细菌、线虫、病毒及杂草等446种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Q2: 如果检疫发现有害生物,会怎么处理?
A2: 检疫部门会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要求货主进行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才能准予进境。
Q3: 除了植物制品本身,还有哪些需要检疫的对象?
A3: 运输工具、装载容器和包装物也可能成为传播检疫对象生物的媒介,也是检疫的重点关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