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过程中的卫生检疫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多个主体和步骤。本文将为您介绍进出境通关卫生检疫的主体和具体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进出境的船舶、航空器、列车和其他车辆,以及个人携带物品和特殊物品,在通关时都需要接受卫生检疫。具体来说:
1. 船舶代理应当在受进境检疫的船舶到达前和受出境检疫的船舶启航前,尽早通知卫生检疫机关。港务监督机关也应当尽早将船舶确定到达和开航时间通知卫生检疫机关。
2. 航空站应当在受进境检疫的航空器到达前和受出境检疫的航空器起飞前,尽早通知卫生检疫机关。
3. 车站应当在受进境检疫的列车到达前和受出境检疫的列车发车前,尽早通知卫生检疫机关。
4. 进境或出境的旅客、员工个人携带的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和物品,应当接受卫生检查。
5. 进境或出境的特殊物品,如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等,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检疫。
6. 进境或出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承运人、代理人或货主也应当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检疫。
7. 徒步进境或出境的人员,必须首先在指定场所接受进境或出境查验,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得离开。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问: 进出境通关时,卫生检疫的主体有哪些?
答: 主要包括船舶代理、港务监督机关、航空站、车站、旅客、员工、承运人、代理人、货主等。他们都需要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检疫。
问: 进出境物品需要如何接受卫生检疫?
答: 进出境的船舶、航空器、列车和其他车辆,以及个人携带的行李物品、特殊物品、集装箱、货物等,都需要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检疫。
问: 如果船舶、航空器或列车在行程中发现疫情情况,应该如何报告?
答: 如果在航行、飞行或行驶过程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船长、机长或列车长应当立即向卫生检疫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