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使用FCA术语进行交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卖方代买方指定承运人:根据《2010》规定,这通常由买方自行订立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卖方无此义务。但若买方提出请求或根据交易惯例,卖方可以按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接受买方的请求,则必须明确由买方承担风险与费用。为了保证运费的安全,应要求买方先预付运费,或将运费金额包括在信用证金额之中。如果卖方无法或不愿承担此项义务,应当立即通知买方。
2. 交货问题:卖方应按约定,在指定的地点于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交货在以下情况完成:①若指定地点为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已装载于买方所提供的运输工具时;②当货物已装载于卖方的运输工具上且达到卸货条件,且处于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的处置之下时;③如果买方未通知具体交货地点,且有几个可选交货点,卖方可选择最符合其目的的交货地点。
常见问题FAQ:
Q: 卖方如何订立运输合同?
A: 卖方一般无义务签订运输合同,除非买方提出请求或根据交易惯例。如果卖方接受委托,需明确由买方承担风险与费用。
Q: 什么情况下运输费用可以包括在信用证金额中?
A: 为保证运费安全,可要求买方先预付运费,或将运费金额包括在信用证金额之中。
Q: 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应当如何处理?
A: 卖方应当立即通知买方,说明无法或不愿承担此项义务。
Q: 货物交付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A: 货物交付需在指定地点、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完成。交货的完成条件包括:货物已装载于买方提供的运输工具;货物已装载于卖方的运输工具且达到卸货条件;如买方未通知具体交货地点,卖方可选择最符合目的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