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信用证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本文将从信用证是否附有货运单据以及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两个角度,对常见的信用证种类进行介绍。
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跟单信用证要求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支付,这里的单据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如海运提单等),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
2.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光票信用证是指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clean draft)付款的信用证。银行凭光票信用证付款,也可要求受益人提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绝大部分使用的形式。
1.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2.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字样。但《UCP500》规定: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该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此外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未注明是否可撤销,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最新的《UCP600》规定银行不可开立可撤销信用证。
Q1: 什么是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的区别?
A1: 跟单信用证要求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如提单、运单等)付款,而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付款。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形式。
Q2: 什么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的区别?
A2: 不可撤销信用证在有效期内不能被开证行单方面撤销或修改,必须经受益人同意。而可撤销信用证可以随时被开证行撤销,但《UCP500》规定只要受益人已获得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该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最新的《UCP600》规定银行不可开立可撤销信用证。
Q3: 如果信用证上未注明是否可撤销,应该如何认定?
A3: 根据《UCP500》的规定,如果信用证中未注明是否可撤销,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