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领域,对于卖方来说,一些付款方式绝对称得上是令人爱恨交织。之所以这样说,因为如果不采用一些特定的付款方式,买方可能不接受或压根儿无法接受订单;采用则不仅会给卖方自身带来更大的资金压力,还会增加潜在风险。这就使很多国内出口商谈及"付款"二字色变——或犹豫不前,或一意孤行;最终反而错失了一些本可达成的订单,抑或一下子赔得血本无归。
本文将通过介绍3种付款方式,讨论并分析其潜在风险及应对方法,供读者参考。
买方在说服卖方接受这种付款方式时经常用到的说法是:"放心吧,提单在你们手上,我们又拿不到货,这样你们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实际上,这种付款方式存在以下6点潜在风险:
1. 一旦买方拒付,卖方要承担回程的海运费。
2. 某些目的港可能无法退运。
3. 如退运时在目的港产生费用,这笔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4. 某些目的港有货物堆放超过一定期限未提货就不再允许退货的规定,且会被强制拍卖。
5. 货代有可能在未取得卖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放单给买方。
6. 某些国家可能只需提单副本就能放货。
一般情况下,对于此类付款方式,卖方一定要事先做好一系列调查及防范工作。具体包括:
1. 多方考察买方资信情况,如索取并分析其财报,了解供应链对其评价,在顺利合作一段时间后再提供此类付款方式等。
2. 了解目的港各项规章制度,分析是否存在对卖方不利的规定。
3. 尽可能提高出货前付款比例。
4. 尽量在出货前收取海运费。
5. 尽量使用自己的货代,因为在使用买方货代的情况下,该货代有可能提前放单给买方。
6. 让中信保介入,就算最终未投保,通过该渠道调查资信情况也是有必要的。
信用证最大的风险其实就来自于信用证本身。严格来说,天下没有找不出不符点的信用证,因其经常存在一些令卖方措手不及的软条款,例如:
1. 信用证要求船东提单,但其实只有货代提单。
2. 信用证要求FORM A,但其实只有C/O。
3. 信用证要求附带第三方验货报告,但最终却出不了。
如此种种,这些软条款对于卖方的审单能力是一个考验。为此,建议卖方:
1. 在买方开正本信用证前,卖方要求其先发信用证草件供确认。
2. 尽量减少不符点的存在。
3. 有些信用评级不佳的国家或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不予接受。
在某些情况下,赊销已成为几乎必须的付款方式之一,因为有些国家的商业链是通过信用运转的——消费者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经销商压上游的资金,进口商也把这部分资金压力转移到出口商身上。建议采用赊销方式出口的企业联系中信保介入,拒收及不付款均有赔付。而除资金压力外,这种操作也使赊销的风险降至最低。赊销的风险及防控措施如下:
1. 赊销最大的风险不在出货后,而在出货前,因为如果出货前买方取消订单,卖方是不受中信保保护的。为此,建议卖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 在能够协调沟通的情况下,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提出赔付申请,因为这会影响卖方后续所有订单的保费。
3. 中信保对于赊销的收货方和付款方有严格限定,如果出现以上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一定要提前协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