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是专利申请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允许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针对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设计,先在某个国家提出申请,然后在其他国家提出申请时享有优先权。这样可以帮助申请人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避免在其他国家被他人抢先申请。
本文将从优先权的类型、适用条件以及优先权的作用等方面,为您详细解析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机制。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优先权主要分为两种:
1. 外国优先权: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就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 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新的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1. 申请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即:
- 外国优先权须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后的12个月内(外观设计为6个月)提出中国申请。
- 本国优先权须在中国第一次申请后的12个月内提出新的申请。
2. 新申请须与基础申请的主题相同。
3. 对于享有优先权的专利,在评价其新颖性和创造性时,需要以优先权日作为终止时间点确定可以作为对比文件的公开内容。在该时间之后的公开内容,除非符合抵触申请的条件,否则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1. 优先权有助于申请人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避免被他人抢先申请。
2. 优先权申请不会损害专利的有效期,专利的有效期自申请日计算,而不是优先权日。
3. 对于享有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原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以防止重复授权。
综上所述,优先权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了灵活的时间选择,既能保护自身发明,又不会影响专利的有效期。这对于有海外业务的申请人来说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