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担心出口商品卖出去后消费者拒收,退不回来?还在困惑退回来的商品如何办理清关手续?别担心,本文将为您全面解答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相关问题。
海关坚持"包容、审慎、创新、协同"的理念,优化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积极适应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需要,着力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问题,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
2020年1月7日,广州海关顺利完成了海关总署交办的监管系统功能升级工作,并完成了首批跨境电商出口退货商品的审单、查验及放行手续,出口退回商品成功运离海关监管场所,实现了跨境电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
目前允许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办理出口退货手续的模式包括跨境电商一般出口(9610出口)、特殊区域出口(1210出口)及出口海外仓(0110出口)三种模式,其中特殊区域出口又分为包裹零售出口及出口海外仓两种模式。
对于仅退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按现行管理规定办理进境入区手续,并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区内对退货商品以保税状态进行仓储、分拣打包、加贴标签及运单等整理并复运出境。
需退回境内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不涉及退税或者能够提供国税部门未退税证明、退税已补税证明
2. 退回商品需为原跨境电商出口商品,且需在原出口之日起1年内退回
3. 跨境电商一般出口(9610出口)及特殊区域包裹出口(1210包裹出口)模式下,出口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
4.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0110出口海外仓)及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1210出口海外仓)模式仅适用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向海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货申请
5. 符合上述要求的,经海关审核同意准予复运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