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新冠疫情的持续发展,许多国家均出现了确诊病例,对全球贸易造成了重大不确定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国外买家可能会以"不可抗力"为由而拒收货物或拒绝付款。对于出口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大挑战。本文将为您分析不同国家关于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并提供应对措施建议。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交货风险有所降低。但受海外疫情影响,国外买家可能会以"不可抗力"为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这给我国企业主张合同权利带来一定阻碍。
国外买家要成功主张"不可抗力",需满足以下要件:
1. 合同选择的贸易术语是否规定了风险转移
2. 政府禁令是否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买方无法在合同订立时预见到所在国会采取管制措施
4. 买方本身是否采取了合理措施应对
1. 不支持"因不可抗力不付款"的国家:韩国、日本、美国
2. 支持"因不可抗力不付款"的国家:阿拉伯国家
3. 无明显倾向的国家:意大利、伊朗
1. 与买家积极沟通,索要相关证明文件
2. 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相关产品
3. 与买家达成补充协议,调整履约方式
4. 及时联系货代或船运公司了解货物状况
5. 寻找新的第三国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