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章标题: 疫情期间如何处理无法履约的国际贸易合同?
简介:
疫情防控限制人员流动,给许多企业的国际贸易合同履行带来了挑战。企业如何应对疫情导致的无法履约问题,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成为当前国内国际贸易企业关注的焦点。本文就此进行探讨并给出相应建议。
正文:
为了有效防控疫情,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很多单位为满足工作上的需要,鼓励员工在家办公。原以为在家办公是一个很舒服的状态,可现实并非想的那样轻松,因为随时都会有事情找你,也就不得不去处理。所以,每天可能十几个小时都处在工作状态中。
疫情之下,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及国内相关企业面临巨大挑战,不少进出口企业面临交货困难、资金链紧张、用工困难、客户流失、订单转移,还要面临部分国家设置了的隐形贸易壁垒限制等负面形势。企业如何妥善处理国际贸易合同,预判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是目前国内大部分国际贸易企业都在关注的问题。
在国际贸易的习惯上,不可抗力有广泛的含义,一般含义为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同时,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虽然并无"不可抗力"的字样,但公约第79条明确提出了类似不可抗力的概念,即如发生人力不可控的事件,当事人就可不负违约责任。
在国际贸易中,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很常见。各国法律规定细节不同,但是总体来讲,一个事件构成不可抗力需满足三大要件:一是不能合理的控制;二是不能合理的预见;三是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因此,本次疫情在国际贸易中符合三个通常要件,应被认定为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