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跨境电商包裹9610出口申报方式日趋成熟。海关总署在2018年发布相关公告,进一步规范了邮件出口申报的监管码,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引。本文将对跨境电商9610出口申报流程进行详细分析,帮助从业人员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和操作要点。
随着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推广和各类创新经验的积累,跨境电商包裹9610出口申报方式日趋成熟,尤其是海关总署2018年第164号公告(关于启用进出境邮递物品信息化管理系统有关事宜)在邮政体系落地后,邮件出口申报的监管码中,也有了9610方式。然而,跨境电商自2014年已开始试点,而且针对这种商业清关方式,海关总署建立了"跨境电商统一版监管系统"及很多配套制度,地方综保区也提供诸多补贴政策(邮件不纳入贸易统计),所以之前出口包裹都是走这个9610通道。
现在邮政互换局也提供了9610申报方式,如果两边同时申报,数据到总署后会冲突,造成重复申报。所以很多包裹仍是以9610经海关(跨境处/快件处)监管查验后,转运到海关邮局办事处(如果邮政场地是跨境电商监管场所,这个流程可以是同场地、两申报),再按照邮件个人物品监管离境。如果也能获得9610报关单,便于退税和获得补贴,实际通过邮政包裹9610申报效果是一样的(一个场地一次申报),但这取决于地方海关及监管区管委会等部门的统筹安排。
例如:跨境电商商品可以一般贸易形式(0110)备货入综合保税区,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再根据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订单,以包裹形式(9610)经海关监管查验后,转运到海关邮局办事处,按照邮件监管离境。
进出口邮包的申报要求:邮政企业负责采集邮件面单电子数据并向海关信息系统传输,面单信息包括收寄件人名称,收寄国家(地区)及具体地址,内件品名、数量、重量、价格(含币种)等。数据不完整的,由邮政企业通知境内收寄件人办理补充申报手续。进出境邮递物品所有人应当承担邮寄进出境物品的申报责任。出境邮件的寄件人为申报主体;进境邮件以寄件人在邮件面单填写信息为申报内容,境内收件人可以补充邮件的有关申报内容,并对补充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收件人或者寄件人可以自行向海关办理物品的通关手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即电商卖家对出口包裹的申报信息负责)
传统做邮件和包裹的物流商,由于小包出口监管宽松,忽略了这方面政策,实际这些年海关的深化改革变化很大,在全国通关一体化整体框架下:
2019年:"两步申报"、风险防控"两轮驱动"、"两段准入"三项改革互为支撑,率先启动试点并一揽子协同推进;推进邮件和快件通关整合,将C类快件纳入货物的一体化通关管理;相关配套保障改革举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0年:相关改革在试点基础上适时在全国海关推广;形成货运渠道和寄递渠道两类通关模式并行的通关格局;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自贸试验区监管制度"双优化"。形成职能优化、管理协同、运行高效的新海关业务管理体系。
希望如期而至的不止春天,还有疫情过后平安健康的你们,愿各位跨境电商的卖家和服务商可以马上继续生意,大展宏图,通达全球!!
【2020跨境新书首发】
《跨境物流及海外仓——市场、运营与科技》在2020年1月由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围绕"全球买卖、本地送达"的中心主题,阐述跨境电商领域的热点话题,从不同视角对跨境电商的物流支撑进行分解,偏重于跨境物流的实际运作,兼有市场分析和运营实务,尤其是讲述科技应用对物流的引领作用。近年来,跨境电商体现了强劲的增长潜力,也为寄递业务国际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希望这本书可以帮到整个跨境电商的从业人员,让大家从市场、运营与科技的维度更全面地了解跨境电商与国际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