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经济社会中,知识产权拥有量不断上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屡有发生。烟台高新区法院受理的大部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虽然属于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但这些看似"小案"背后,也反映了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的重要性。高新区法院坚持大办、细办每一起小案,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积极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基本案情是,原告某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的皮包、鞋类及配饰产品公司,拥有"MICHAELKORS"等世界知名品牌。被告王某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淘宝网店大量展示和销售标记原告商标的皮包商品。原告某公司起诉至高新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12万元,并登报道歉。
在办理过程中,法院发现被告王某已将该淘宝网店转让给陈某某。考虑到案件的矛盾焦点,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他们积极、理性地参与诉讼,并最终促成了原告与被告陈某某的和解,被告陈某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32000元。
法官表示,不论案件标的额大小,都要认真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这不仅是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更是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创新环境和创新生态。在知识产权纠纷中,调解在化解争议方面表现出了独特的优势,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缓解利益差距,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