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操作步骤。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和申请资格认定的方法。
出口退税的申报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先在表一的"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的17栏填写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
2. 在表二中,填写第2栏的认证发票和税额,以及第14栏的免税货物的税额。
3. 对于实行退税的外贸企业,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将收入填在免税收入内的免税销售一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填,在子表里填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之后根据货物出口情况,一部分退税,一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后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 打印的纸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 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 银行开户许可证
5. 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6.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实行出口免税政策,除此之外的出口方式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后实行出口免税政策。
企业可在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或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生产企业使用13.0_sp1版本,外贸企业使用15.0_sp1版本。在系统中逐步完成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申请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