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稽查是每个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都需要重视的环节。本文将针对海关稽查过程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进行解析和提醒,希望能够帮助广大从业者更好地应对海关稽查。
宁波某公司自国外制造商处购买含有专利权的浓缩液,制造商同时也是专利持有人。浓缩液在进口后出售前需用普通水稀释,并经分包装后再销售。作为销售的一项条件,该公司为取得在转售中混合或使用该含有专利权的浓缩液的权利,除货价外,还要向制造商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的金额以最终产品的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笔特许权使用费应该计入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宁波某公司原为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因符合鼓励类项目要求,于2017年以减免税方式进口了一批设备。
海关在对该公司进行稽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18年3月1日进行了企业性质变更,由外商独资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外商所占投资不足25%。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部分设备已不符合减免税资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主体变更手续,造成了少征/漏征税款。
宁波某公司由中国台湾进口数控铣床等货物,漏报相关的燃油附加费、紧急燃油附加费共72480元。根据规定,上述费用符合计入完税价格条件,应计入完税价格。
除了燃油附加费和紧急燃油附加费,其他常见的应申报的海运附加费还有:货币贬值附加费、紧急成本附加费、旺季附加费、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等。
企业应对这些问题的方式包括:
1. 在通关环节,如果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的,应进行特殊关系项目勾选,并留存好相关支持性资料。
2. 如发现问题,可主动向海关进行披露,海关将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