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制度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过程中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的退税。那么,如何进行进出口税收筹划呢?
1. 如何选择出口时机:早出口还是晚出口?如何规划进出口税?
出口退税率调整后,如何趋利避害是出口企业共同关心的话题。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尽快推迟出口。这里的关键是看退税率是涨是跌。退税调整的实施时间一般以申报日期和发票日期为准。因此,如果出口报关单和退税率尽快下发,公司应尽快下发出口报关单。如果提高退税率,就要延迟报关,延迟相关发票,这样出口货物就可以申请更高的退税率。
2. 如何选择出口方式:直接出口还是间接出口?
根据财政部财税[2012]39号文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适用免税、退税办法,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实际离岸价格。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退税措施,按照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或者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完税凭证载明的完税价格计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不同。出口货物退税率低于税率的,生产企业可以设立外贸企业,将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可以适当减轻税收负担。
相关政策文件可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和服务增值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出口货物和服务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出口货物和服务征收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根据实际情况和征收劳务增值税和《关于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政策作用的通知》(2012年第24号)和《关于充分发挥出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作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