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运费持续飙升,给进出口贸易业务带来不小压力。对于这种情况,商家是否应该主动通知客户,并寻求共同分担损失呢?本文将从两种典型情况出发,为您提供相应的沟通思路和示例话术。
如果是CFR合同,海运费的损失实际上需要由商家自行承担。不过,即便如此,也建议您主动告知客户这一情况,并主动承担损失。可以这样和客户沟通:
"最近,国际海运费出现了大幅上涨,与上月相比已经增加了约80%。之前是每个集装箱2700美元,现在高达4500美元甚至更多。这意味着,仅仅一个集装箱,我们就要损失大约1700美元。
不过,先生,请不用担心,因为我们签订了CFR合同,这部分损失将由我司全权承担。我特意打电话给您,是希望您能了解我们一直在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并期望能继续与您长期合作。关于这次交易,PO编号为XXX。
我们这次交易共涉及3个集装箱,总计损失约5000美元。坦白说,我们这次并未从中获利,反而亏本了。但我并非要求您补偿我们的损失,我们会自行承担。我只是希望您能体谅我们的用心服务,并在下次订单中给予稍高的采购价格,以帮助我们弥补部分损失。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客户的原因导致我们延期交货,从而产生了更高的运输费用。比如客户未按时付款,或者要求我们延迟发货等。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需要要求客户承担额外产生的费用。具体如何沟通,请参考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