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接受"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将深入探讨"接受"的法律含义,并对相关概念进行阐释。希望对您的合同订立有所帮助。
"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指的是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也就是说,接受的实质是对发盘表示同意。这种同意,通常应以某种方式向发盘人表示出来。
根据《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发盘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声明的方式表示接受,也可以通过其他实际行动来表示接受。但是,仅仅保持沉默或不采取任何行动,并不等同于接受。除非在特定情况下,沉默或不行为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足以使对方确信这是同意的表示,那么才可以构成接受。
例如,如果交易双方有协议或按已确认的惯例与习惯做法,受盘人的缄默也可以变成接受。比如,卖方多年来一直按买方的定期订货单发货,那么下次收到买方的订货单后若不发货也不拒绝,就相当于默认接受了。
Q1: 什么是"接受"的法律含义?
A1: 在法律上,"接受"称为"承诺",指的是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
Q2: 受盘人如何表示"接受"?
A2: 根据《公约》规定,受盘人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声明,以及其他实际行动来表示接受。仅仅保持沉默或不采取任何行动,一般不等同于接受。
Q3: 在什么情况下,沉默或不行为也可以构成"接受"?
A3: 如果沉默或不行为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足以使对方确信这是同意的表示,那么也可以构成接受。例如,交易双方有协议或按已确认的惯例与习惯做法,受盘人的缄默也可以变成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