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国检验是指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商业检验机构检验货物,并出具商业检验证书作为最终依据。对于一些在目的港卸货时不方便检查的货物,可延伸至买方营业地点或最终用户所在地进行检验。
进口国检验主要包括两类:
1. 目的港(地)检验检疫: 又称到岸质量、到岸数量(Landed Quality and Weight),是指货物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后,双方约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检疫证书作为卖方交付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2. 检验检疫买方营业处(最终用户所在地): 通常是指合同规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在货物到达买方营业处(最终用户所在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检疫证书作为卖方交付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对于易腐货物,应尽快在关闭栈或码头进行检验;对于密封包装、规格复杂、精度高等货物,一般不能在卸货现场进行检验,需要将检验延迟到用户所在地。总之,进口国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既确保了货物质量,也影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
FAQs:
Q1: 什么是目的港(地)检验检疫?
A1: 目的港(地)检验检疫,又称到岸质量、到岸数量(Landed Quality and Weight),是指货物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后,双方约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检疫证书作为卖方交付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Q2: 什么情况下会采用买方营业处(最终用户所在地)的检验检疫?
A2: 对于一些在目的港卸货时不方便检查的货物,如密封包装,在使用前打开损坏货物质量或影响使用的货物,或规格复杂、精度高、需要在一定操作条件下使用精密仪器或设备检查的货物,一般不能在卸货现场进行检验,需要将检验延迟到用户所在地。
Q3: 进口国检验对买卖双方有什么影响?
A3: 进口国检验既确保了货物质量,也影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买方有权根据货物到达目的港时的检验结果,在区分卖方、船舶和保险公司责任的基础上,向卖方提出索赔,或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调整方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