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作为信用证的一个重要分支,最早起源于19世纪的美国。当时美国法律禁止商业银行开立保函,为了能与外国银行竞争提供担保服务,美国银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广泛使用了这种实际上属于保函性质的支付承诺凭单 - 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作为一种独立的付款承诺凭证,通常只需要受益人提交简单的汇票和文件,即可证明申请人违约,从而获得开证人的付款。由于开具备用信用证的银行谨慎,大多数是"备而不用",对申请人来说既方便又节省费用,因此广受欢迎。
虽然美国后来取消了限制商业银行开立保函的法律,但备用信用证独立性强、单据化和见索即付的特点,使其在处理具体业务时更容易为银行和进出口商所接受,不仅在美国沿用至今,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
备用信用证主要用于担保投标、还款、履约等责任和义务。根据用途的不同,备用信用证可分为履约、投标、预付款和直接付款等几种类型。其中,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备而不用"的担保性质。
常见问题解答(FAQs):
问:什么是备用信用证?
答:备用信用证是一种跟单信用证或安排,代表开证人对受益人承担偿还申请人借款、支付申请人任何债务或违约损失的责任。
问:备用信用证有哪些主要用途?
答:主要用于担保投标、还款、履约责任和义务,包括履约备用信用证、投标备用信用证、预付款备用信用证和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等。
问:备用信用证与一般商业信用证有何不同?
答:商业信用证由于受益人将货物装运出口并提交单据而使之成为可使用的结算方式,而备用信用证则由于开证申请人违约而支持受益人。备用信用证具有"担保性质"。
问:备用信用证的特点是什么?
答:备用信用证具有独立性、单据化和见索即付的特点,在处理具体业务时更易为银行和进出口商所接受。